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128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71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西区万泽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奋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虾仔面(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西区万泽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东旺食品厂生产的酱香土豆(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中山市恺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加源顺食品厂生产的鸡肉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市场谭敏辉水产档销售的九节虾(海水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高明区沈扬华海鲜档销售的花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顺德区毛钊恒水产品店销售的九节虾(海水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珠海市金湾区百亿鲜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肥仔原水产海鲜店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台山市台城陈伟权水产档销售的膏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好又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任仕发食品厂生产的潮汕菜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东省逢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家顺食品厂生产的潮汕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开平驿福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门市蓬江区荷裕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豉油王冲菜(酱腌菜)和香辣冲菜(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阳春市河西好好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阳春市松柏镇良友凉果厂生产的甜脆仁面和仁面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阳春市潭水镇世纪哗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贵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开平东汇城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创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伴边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罗定市德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新味食品厂生产的情人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